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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古埃及法的形成和演变/王海宏

时间:2024-07-22 02:00:1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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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古埃及法的形成和演变

王海宏


  地处非洲东北部的埃及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流贯南北的尼罗河每年定期泛滥,不仅灌溉了万顷农田,而且在洪水退后,留下一层肥沃的淤泥,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尼罗河滋润着两岸的土地,哺育着这里居民。古希腊学者希罗多德称埃及是尼罗河的赠礼。古埃及人在这里创造了高度的文明,大约在公元前5000年,埃及人已经进入定居的农业生活,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农业地区之一。
  在公元前4000年后半期,由于农业、手工业、畜牧业和渔业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埃及的原始公社开始解体,农村公社逐渐取代了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公社,贫富分化日益明显。公元前3500年左右,埃及逐渐出现了奴隶制国家的雏形:“州”,州最初是由一些农村公社为了水利灌溉的需要结合而成的,每个州有自己的图腾,拥有州神,旗帜,甚至军队,全埃及共有大约四十二个州。州与州之间长期战争和兼并的结果,形成了上、下埃及两个王国。公元前3100年左右,上埃及王美尼斯统一全国,定都提尼斯,后又迁都至阵斐斯,统一的埃及步入奴隶制文明时代,从这时起到公元前332年埃及被马其顿王亚山大征服止,经历了早王国、古王国、中王国、新王国和后期埃及几个时期,共计31个王朝。自公元前11世纪起,动荡的埃及先后被埃塞俄比亚人、亚述人、波斯人和马其顿的亚历山大所征服,公元前6世纪以后,埃及基本上沦为波斯、希腊和罗马的行省,从此古埃及法彻底推动其独立地位。
  埃及法最古老的渊源是奴隶制国家形成初期的不成文的习惯法,它是由氏族 习惯演变而来的。随着埃及统一国家的形成,习惯法逐渐转变为成文法,根据古典作家锹奥多拉斯的记载,塞索西斯和博克贺利斯等国王。据说,萨吉西曾分布布一道法令:借债时可自己亡父的木乃伊作为抵押,或以自身未来的木乃伊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债务清偿以前,本人的木乃分不得埋葬。公元前13世纪,拉美西斯二世为了以法律形式确认奴隶缺编治秩序,分布了关于整顿军队的成分和按阶级出身、职业及特权作为区别的“种姓制法律”。公元前8世纪,则有《博克贺利斯法典》的公布,全书共8部。除了法老分布的法律之外,宰相和其他高级行政官员发布的下令起着补充法律之不足的作用,因而有法律的效力。史料表明,古埃及法的发展同样经历了的上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化,并不断完善的过程,但成文法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习惯法完全消失,习惯法在不断被成文化的同时,仍在广泛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古埃及的成文法可惜都未能完整地保存下来,根据考古发现的文献资料以及古典作家的片断转述,其概貌依稀可辩。从已被发现的铭文和纸草中可以地辨认出诸如法老的敕令、判决记录、契约、遗嘱、继承、账目和证明等法律文献,内容涉及到公法和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表明古埃及的奴隶制法律文明已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而且从希腊夺下 典自然法学派的学说以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


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海宏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委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建市发〔2006〕567号


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杭州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
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及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在杭州市区范围内(萧山、余杭区除外)进行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下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招标办)具体负责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中心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第五条 专业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提倡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将其中部分技术复杂、工程量较大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将其纳入总包范围内管理。
第七条 下列专业工程,可以按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或专业工程施工单独发包的形式招标:
(一)不与主体结构工程统一设计、施工的装饰装修工程;
(二)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的消防设施工程;
(三)单项工程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且高度3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
(四)建筑智能化工程。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专业工程,应纳入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招标。
第八条 专业工程招标根据主体工程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九条 专业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批准的立项计划文件和初步设计批复;
(二)建设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提供的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已编制完成;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批准的立项计划文件和初步设计批复;
(二)建设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主体建筑设计部门提供的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边界条件等技术资料;
(四)招标文件已编制完成;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主体结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专业工程招标一般也采用资格后审;技术特别复杂、施工难度特别大,经批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专业工程,招标人可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应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杭州建设信用网信用信息应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
第十二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专业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专业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第十三条 专业工程投标人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或专业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业务。
外地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进杭施工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的专业工程,凡同时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和专项设计资质、专业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或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第十五条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编制深度要求和投资控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的专业工程应推行限额设计,其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制应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在造价控制范围内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进行报价,并一次性包干,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再调整。
第十六条 专业工程的评审方法一般应与主体工程的评审方法相同。主体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但专业工程因技术特别复杂、施工难度特别大等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经批准,可采用综合评估法。
第十七条 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的专业工程,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审办法宜采用两阶段评标法。在技术部分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中,取其商务部分报价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技术部分评审,应对设计方案合理性、经济性、先进性,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的配套性和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方案、拟投入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等进行综合评审,且设计部分的分值不应少于技术部分分值的60%。
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的具体评标办法另行制订。
第十八条 专业工程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十九条 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的专业工程,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中设计类、施工类和经济类专家需按合理比例设置。
第二十条 逐步建立健全设计施工一体化评标专家库,入选兼通设计和施工专业的专家。
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全部使用国有(集体)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专业工程招标项目,以及国家(集体)融资的专业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二十三条 建筑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良行为信用计分,并在杭州建设信用网上公示;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查处。
第二十四条 各县(市)、区,萧山、余杭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OO六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DD28型单相电能表等淘汰产品销售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DD28型单相电能表等淘汰产品销售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年12月30日,国家经贸委公布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列入该目录的计量器具包括DD28型单相电能表等落后产品(淘汰电能表目录见附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3月17日印发了“关于淘汰DD28型单相电能表等落
后产品的通知”,明确对国家明令宣布淘汰的计量器具,各单位一律不得生产、进口。
关于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库存的DD28型单相电能表等淘汰产品的销售问题,考虑到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的实际情况,经商国家经贸委同意,现决定对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的库存产品,允许在2000年12月31日前继续销售。自2001年1月1日起,各单位一律不得销售淘汰
产品。

附件:淘汰电能表目录
单相电能表:DD28、DD1、DD5、DD5—2、DD5—6、DD9、DD10、DD12、DD14、DD15、DD17、DD20。



2000年6月5日